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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法概论》期末考试A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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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: 0 K7 g/ v3 C6 W) S4 t- y
学习中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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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问答题( 10分,共50 分)! z$ H; c& P) u
1、 简述商业名称登记的效力。
2、 简述制作商业帐簿的作用。
3、 简述商业登记的作用。
4、 简述我国公司资本三原则。
5、简述公司章程的特征。) a* N9 z. R0 f+ c& U7 y
二、(20分)( h. w2 j- a" v; H
论述我国商法的基本原则。
三、案例分析题(30分,更多答案下载:5分)( S5 r' T' b( q$ N3 f* H8 }7 Y
案情:2012年5月,兴平家装有限公司(下称兴平公司)与甲、乙、丙、丁四个自然人,共同出资设立大昌建材加工有限公司(下称大昌公司)。在大昌公司筹建阶段,兴平公司董事长马玮被指定为设立负责人,全面负责设立事务,马玮又委托甲协助处理公司设立事务。
2012年5月25日,甲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以戊的房屋作为大昌公司将来的登记住所。
2012年6月5日,大昌公司登记成立,马玮为公司董事长,甲任公司总经理。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,其中,兴平公司以一栋厂房出资;甲的出资是一套设备(未经评估验资,甲申报其价值为150万元)与现金100万元。2 K* T5 |$ B. u. n, J
2013年2月,在马玮知情的情况下,甲伪造丙、丁的签名,将丙、丁的全部股权转让至乙的名下,并办理了登记变更手续。乙随后于2013年5月,在马玮、甲均无异议的情况下,将登记在其名下的全部股权作价300万元,转让给不知情的吴耕,也办理了登记变更等手续。
现查明:第一,兴平公司所出资的厂房,其所有权原属于马玮父亲;2011年5月,马玮在其父去世后,以伪造遗嘱的方式取得所有权,并于同年8月,以该厂房投资设立兴平公司,马玮占股80%.而马父遗产的真正继承人,是马玮的弟弟马祎.第二,甲的100万元现金出资,系由其朋友满钺代垫,且在2012年6月10日,甲将该100万元自公司账户转到自己账户,随即按约还给满钺。第三,甲出资的设备,在2012年6月初,时值130万元;在2013年1月,时值80万元。
问题:
1.甲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,其效力如何?为什么?* e, I! z. q6 ^2 S) I+ y
2.在2013年1月,丙、丁能否主张甲设备出资的实际出资额仅为80万元,进而要求甲承担相应的补足出资责任?为什么?( ]/ R: C A2 ?8 d7 }
3.在甲不能补足其100万元现金出资时,满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?为什么?! J( E6 S- o! T# c" r
4.马祎能否要求大昌公司返还厂房?为什么?
5.乙能否取得丙、丁的股权?为什么?
6.吴耕能否取得乙转让的全部股权?为什么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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